父母贈與子女現金,每年不超過贈與免稅額,免課贈與稅;父母贈與房地價值之計算(時價):土地以公告現值、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;父母以自己的資金支付房地款,直接將房地無償登記給子女,贈與價值之計算,一樣土地以公告現值、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。
善用父母每年的贈與免稅額度現金贈與子女,累積未來子女的購屋基金,婚嫁時還有『婚嫁贈與』可加速現金免稅移轉,屆時,子女即可以此現金直接購置房地。
贈與價值以『時價』計算,即土地以公告現值、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。
登記原因為〔贈與〕,優缺點如上;但額外多了:增加每年免稅贈與額度及父母與子女共同持分,增加控制權的優勢。
登記原因為〔買賣〕,優缺點如上;額外多了:可以父母支付款項佔購屋總價的比例,乘上『時價』計算贈與稅,有放大贈與的節稅效果。
登記原因為〔贈與〕,優缺點如上;額外多了:父母貸款購屋後,將房地『時價』贈與子女時,一併連同房貸移轉子女承擔,由子女承擔部分,可以從贈與總額中扣除,節稅效果最為有感,但要注意的是,『附有負擔』要能履行或能確保其履行,也就是子女必須有能力並自行償還房貸,此類案件國稅局一定會列管追蹤,千萬不能心存僥倖。
總之,父母幫子女買房有這六種模式,哪一種比較節稅?可以試算看看再決定;但永遠不變的是,即使贈與以〔時價〕計算贈與稅有壓縮的節稅效果,而未來子女出售時,一樣要以壓縮的〔時價〕計算房地合一稅的成本,等於再次解壓縮,國稅局永遠不會是輸家。
影音專區:父母幫子女購屋的6種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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