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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動產無法點交下一代的9種原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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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然『繼承』已是台灣不動產移轉下一代的主流,為何卻仍發生不動產無法點交下一代的困境? 截至2022年11月底,未辦理繼承登記的土地面積,相當於111個信義計畫區;未繼承登記建物面積,接近六棟101大樓

分析其可能無法辦理繼承登記的原因如下:

  1. 不動產有貸款或抵押設定 … 既存的債務於稅務上有減除的優勢,但債務該如何償還?繼承人若無力或不願償還,就會發生無法繼承的窘境,父母除了創造〔良性負債〕節稅外,是否也該思考子女怕的不是『稅』、而是『債』,能不能幫助子女清償?
  2. 部分繼承人沒錢繳稅、或自身有債務不敢繼承 …『預留稅源』一直是幫助子女承接不動產的第一要務,繳稅是繳現金,有錢人有的是財富可能現金不足,且子女未來個人財務能力均不相同,沒有預留稅源就非常考驗子女間的情感與信任感了。
  3. 部分繼承人行蹤不明、承辦成本太高 … 家族各有難念的經,導致手足或父子間情感疏離而不相往來,或者二婚的多元家庭,依法有繼承權的人都需要會同〔協議分割〕遺產,若有部分繼承人行蹤不明,或應繼遺產上一代就以『公同共有』方式登記,當再次發生繼承時,難度更是倍增。
  4. 繼承人人數眾多,意見難整合 … 遺產分配是哲學問題、不是數學問題,只要有繼承人難溝通,真的會『魚死網破』,千萬別用遺產考驗子女的個性,絕對不會有贏家。
  5. 『共有』登記難變現,影響社會福利津貼 … 倘若無法協議辦理〔分割繼承登記〕,任一繼承人可以單獨為全體繼承人辦理〔公同共有〕或依照應繼分辦理〔分別共有〕的〔繼承登記〕,但只是權宜之計,並沒有解決後續各繼承人對遺產的使用、管理、收益及分配的問題,結果看得到吃不到,而有名無實的遺產又影響社會福利的排富時,一定橫生阻撓。
  6. 每年繳納稅費,看得到卻吃不到 … 如前述,只有義務而無法享受權利,嚴重的話還可能發生人倫悲劇。
  7. 擔心有繼承人起訴請求共有物分割,怕莫名其妙被告,而不願意配合辦理繼承登記。
  8. 遺有特殊土地,例如:林地、保育地或水源地等雖然免稅,繼承也沒用。
  9. 避免再拖累下一代或乾脆拋棄繼承,甚至不配合辦理繼承登記,期盼由政府列管後拍賣,屆時再依照應繼分去法院領錢比較實在。

 

基於上述原因,父母不能光想節稅,不動產要如何分配?如何完稅?如何點交?如何維持家族的和諧與永續?才是真正『財富管理』的核心,也考驗了父母的智慧。

為使不動產既能節稅又能順利點交,『遺囑』及『保險』的規劃是非常重要的基石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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