盤點逃漏稅的5大型態,避免刑事責任
『節稅、避稅、逃漏稅』雖然有不同的解釋定義,但實務上的界線卻很模糊,其結果牽涉是否合法?應否補稅?應否加罰外,還涉及應否課以刑事責任?如何簡單判定?就從稅捐稽徵法第41條觀察起 …
保險顧問式行銷、保險課稅問題研討、信託法規及實務操作、遺贈稅法及申報、不動產輕稅移轉、退休規劃(國勞保、勞退、公教人員退撫制度)、所得稅務課程(醫師、中小企業主、海外所得)、專案課程(職業災害、家業接班與家產傳承、留才計劃、婚姻資產保全)、台商投資架構、境外控股、OBU帳戶及洗錢防制、高額財金客戶理財暨稅務講座。
『節稅、避稅、逃漏稅』雖然有不同的解釋定義,但實務上的界線卻很模糊,其結果牽涉是否合法?應否補稅?應否加罰外,還涉及應否課以刑事責任?如何簡單判定?就從稅捐稽徵法第41條觀察起 …
『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』已成為顯學,不論是運用於遺產稅節稅、或離婚時的夫妻財產分割,幾乎都已經屢見不鮮。然而『不同居已達六個月』未離婚也可以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?光這點,就讓許多感情不睦,而無法共同生活、卻又擔心離婚財產被對方分割,最後選擇分居的人留下破口,不僅財產先被分割、而未離婚即仍保有繼承權,爾後財產再被繼承,真得虧很大。